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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护是以个人名义申请好,还是以团体党派的名义申请好?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个人有被迫害的事实,同时他也加入了某个党派。他已经上过一次庭,他在做个人陈述的时候,几次提到了"我们",法官就问他"我们"是指谁。他不知道以个人名义申请好还是团体名义好,没办法,他拖家带口的还有孩子,必须考虑哪个通过概率更高。

我猜最好应该是以个人名义,因为别人政府也怕外国党派过来搞事情,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不知道实际是怎样的?

不要纠结"这个朋友"是不是就是我,我确实是帮他人问的,我是看他带个孩子很不容易,也佩服他的理想和行动力,真心希望他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