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里演的美国老板一句话就让人滚蛋的情况是真实并且多数的情况么?

我说的是那种和公司签署正规劳动合同的打工人.

美国法律对于裁员,无端解雇的约束或者赔偿是什么标准呢,或者说各个州在这方面主流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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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合同大多数都是 at will 的,双方都可以随时无理由接触合约。所以没有法定赔偿。

那打工人可以说走就走?无需交接工作?

是的,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律要求,但是一般会礼节性的给两个星期通知

你是打工,不是卖身,交接什么几把,在洼地当驴拉磨把脑子干傻了?

有无EAD的影响很大

合同里写了赔偿就有赔偿,大部分白领工作没有的,蓝领如果有工会谈判大概会有

为什么白领还不如蓝领啊

因为白领没有工会,不过工会也不全是好事,底特律汽车行业就是给工会干烂的。有些行业比如码头不可替代就任由工会作威作福而已

大部分劳动合同都是随时可以终止的当然一句话就开了,但平时工资高所以你也不亏

不需要给赔偿么?就像中国的劳动法一样

大部分没有法定赔偿,但是大部分公司会礼节性的给点遣散费。除非你是蓝领工人,有工会撑腰。

赔啊,只有钱是最好谈的。哪怕业绩不好能力差也是赔你钱让你自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