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曾有多个州立法禁止白人与有色人种结婚。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Loving v. Virginia)中裁定,禁止跨种族婚姻的法律违反宪法。自此,跨种族婚姻在全美合法化,原有禁令也失去了法律效力。

然而,十几个州并未立即从法律或州宪法中删除这些禁令,而是在此后的几十年里,才陆续通过立法或修宪将其正式废除。

1987年,密西西比州举行公投,决定是否删除相关禁令,结果仅有52%的选民支持,48%反对。

1998年,南卡罗来纳州举行类似公投,支持者占62%,反对者占38%。

直到2000年,最后保留此类条款的阿拉巴马州才通过公投将其删除,支持者占59%,仍有41%的选民反对。

这些结果令人震惊。即使在八九十年代甚至本世纪初,美国南部地区仍有大量白人觉得应该禁止白人和有色人种结婚。

看到这些数据令人震惊,美国南部仍存在如此强烈的种族歧视,许多人甚至不愿废除已经无法执行的禁止跨种族婚姻的法律,种族歧视问题比想象中更为严重。